【圆明网】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在市中级法院法庭对法轮功学员贾桂芹和她的丈夫李华非法庭审。
庭审中,贾桂芹义正词严,揭露中共的迫害,驳斥法官、检察官的阴谋构陷,高呼“法轮大法是正法”。最后非法庭审草草收场。
贾桂芹与丈夫李华于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被警察在家中绑架。警察将他们的家翻得一片狼藉,抢走了家中电脑、大法书籍和所有生活积蓄七万多元现金等私人财物。事后,和贾桂芹在一起生活的儿媳发现家中生活费被这伙人洗劫一空,儿媳妇怀抱着九个月的孩子失声痛哭。
之后,贾桂芹与李华夫妇被非法关押在吴家洼看守所。期间,他们的子女、亲属曾去市公安局政保支队、双塔区法院、检察院共同为贾桂芹和李华申诉冤情。
就在开庭的前两天,市公安局光明警署派三名警察于天黑时,将正在回家途中的贾桂芹的儿媳拦截绑架到前进警署,威胁恐吓几个小时,逼她说出与她同去申诉冤情的亲属的名字。于此同时,双塔区法院名叫白兰的法官也一再阻挠贾桂芹家属,不让请律师。导致贾桂芹、李华在庭审时没有律师出庭辩护。
法庭上,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刘非以所谓公诉人的身份,极其恶毒地攻击污蔑法轮功,当庭构陷贾桂芹。其本人称,二零零二年以来,朝阳市双塔区所有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都是由他经办的。尤其在数月前,朝阳市公、检、法、“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联合编造假案构陷法轮功学员唐锦丽,并判其三年冤狱,这件事就有刘非的重点参与。
迫害贾桂芹、李华一案,是由朝阳市政法委“六一零”、市公安局政保支队联合构陷的。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